這人到了快退休的年齡,早睡早醒便成常態。每每早醒,就胡思亂想,某日醒來腦海中忽冒出“全民辦集體”一詞,數日竟揮之不去,甚是痛苦,非一吐為快不可。
企業,有鄉鎮、街道企業,集體企業以及全民企業之分。所謂“全民辦集體”,用現在的詞匯,就是在“國企”內,招集體性質的職工。三十多年前,為解決長期以來大量積壓的待業青年就業問題,全民所有制企業在無國家統一招工計劃的情況下,根據當地政府的要求,招收集體所有制性質的工人,簡稱“全民辦集體”。
全民,全稱是全民所有制單位,現在稱國營企業。這類企業一直吃香。過去吃香,是因系全民性質的國家工人,似現在的公務員;現在吃香,則因國企大多是壟斷行業,福利好、收入高之故。
原是國企的本公司,首批招收集體性質的職工,是在一九七八年的年底。長期不招工的汽運公司,當時一下子招了三十多個職工,而實際上有四十多個。因為在這一年的年初,有近十個以“學工”性質進公司的“職工”,因無招工計劃而長期“學工”,就順招工之勢,成了是集體編制的汽運公司職工。
成了一名“全民辦集體”的職工,介于全民所有制與集體所有制企業之間,雖比直接進集體所有制企業有優越感,但仍有低人一等之感。隨后因大批支青返城,為進一步解決就業問題,在全民企業內還出現了小集體性質的勞動用工制度,那更是低人一等。
在同一個企業內,有全民、集體、小集體,這些不同身份的職工,干著同樣的工作,總不是個事,故隨后這些全民企業紛紛成立勞動服務公司,或開廠、或經商,將集體性質的職工,統統編入勞動服務公司,以解決集體所有制職工獨立核算,自負盈虧,不吃國家這碗全民大鍋飯的問題。然真正獨立是不可能的,由于全民長期不招工,那些混崗在全民的集體工,在生產一線已挑起大梁,難以分離,故只好以勞務輸出的名義,由勞動服務公司向用人單位結算派工費用。當然這只是全民企業單位的內部財務之分,全民賬戶與集體賬戶上劃來劃去的事。這種情況歷十余年,直到勞動用工制度改革,全面實施合同制時才改變。但至今銀行,保險,電力,衛生等系統,仍不同程度地存在這一問題,同工不同酬。
全民與集體待遇不一樣,具體反映在工資獎金上的差異,一樣的工作卻有不一樣的收入差別,對青年員工來說雖有想法,但在講政治的年代一般不會掛在心上。關鍵是入黨提干這樣的大事,也有差別地對待,嚴重影響了個人的政治前途。
在全民企業的集體工,一般要表現特別出眾,一致公認優秀,這組織才會考慮給予入黨,但僅是入黨而己,絕不能提干。那時入黨名額極少,若某人入黨就意味著將要提升為干部,而全民企業的干部政治待遇高,企業內提個科長也需報管該企業的,政府局部辦組織部門批復或備案,于是這上進之門一般為全民職工而開。因為表現出色的集體性質工人,連編制都不是全民的,又怎能解決干部的編制問題?就如現在借調到事業單位的企業員工,表現最好,時間最長,資格最老,也需先解決編制問題,才能提升一樣。
本人就是那年公司首招“全民辦集體”的職工之一,當時在諸暨汽車中心站工作。1983年入黨后,就遇團總支改選,當時擬任總支書記,可問題就來了。某日黨總支書記找我談話,非常遺憾地說,團總支書記是脫產干部,是干部編制,而集體編制職工無法進入干部編制,故只能任團總支副書記,不脫產地主持工作。隨后又十分疑惑地說,你怎么會是集體編制?真是可惜、可惜、可惜……
如此刻骨銘心的事居然忘了,早晨醒來才偶然涌現,又一吐而釋然,此得益于時代的進步。
現在的勞動用工一律合同制,簽了合同就一視同仁。當然,關鍵還是得益于企業的改制,公司轉為民營性質后,打破了條條框框,若還是國企,必似銀行,保險,電力,衛生之類,仍有許些僵硬的限止。